日前,有媒体报道,深圳一男子因手指割伤到南山区华侨城医院就诊,接待医生全程低头玩手机,并且声称拒绝接受微信支付,只收现金,没有现金不给缝针。最终该男子前往其他医院治疗,缝了五针。对此,南都记者走访深圳华侨城医院,该医院工作人员证实此事,并称内部正在核实,有结果将发布通报。(8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在深圳一家医院,面对手部受伤、血流不止的伤者,接待医生居然全程低头玩手机,置之不理,并以伤者无现金为由,拒绝救治,完全丧失了医德仁心。事实上,这名医生以无现金为由,拒绝救治伤者,原因想必大家心知肚明,怕这名伤者交不起医药费,让医院利益受损,并引发医患纠纷。同时,也与医德缺失不无关系。然而,医生拒诊、拒收伤病员,与见危不救无异,背离了对生命最基本尊重的人身权利要求。
生命权优先于财产权,这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是医院和医生的天职。然而,由于我们的医疗体制尚存在一些问题,医院也存在过度市场化的倾向,过度市场化的结果,导致了一些医院对于利益的过度追求,降低了医院治病救人的职能,选择性收治病人,成了医疗行业默认的一种潜规则。
没有现金不救治,就是典型案例。殊不知,医院本来就是一个带有强烈人道主义色彩的机构,医生也被人们称为白衣天使,如果把自身利益放在首位,而忽视了病人生命的权利,这是对人道主义的亵渎,也是对救死扶伤天职的背叛。而在此前,各地医疗纠纷不断,医患关系紧张,甚至暴力侵医案件频发,人们一味地把责任推在患者身上,有的医生居然发出了“医不过二代”的慨叹。问题是,如果肩负救死扶伤职责的医生,以没有现金为由,拒绝救治伤者,医疗工作如何能够得到社会和公众的尊重?医患关系岂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可见,无现金不救治,有违医规医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