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通报今年1至6月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
据了解,1至6月,全省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197份,罚没款数额总计1.21亿元,案件平均罚款金额10.11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前五位的市分别为合肥、亳州、宣城、滁州、蚌埠市;罚款金额前五位的市分别为合肥、滁州、宣城、亳州、淮北市。
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前十位的县(市、区)为利辛县、肥西县、凤阳县、包河区、广德市、固镇县、蒙城县、肥东县、全椒县、宁国市。罚款金额前十位的县(市、区)为肥东县、广德市、濉溪县、宁国市、包河区、凤阳县、固镇县、郎溪县、天长市、肥西县。
此外,1至6月,全省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五类案件总数为713件,其中,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为545件;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为97件;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为6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为10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为0件。五类案件数量前五位的市分别为阜阳、合肥、亳州、淮北、宣城市。五类案件数量前十位的县(市、区)为颍上县、长丰县、肥东县、蒙城县、涡阳县、界首市、巢湖市、利辛县、杜集区、宁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