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发布了《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商品房项目将获得容积率方面的奖励。
《细则》规定,容积率奖励对象应以单栋建筑单体为奖励单元,混合建筑按比例奖励。单栋建筑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小于其地上建筑面积3%的,按实际建筑面积进行奖励。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大于其地上建筑面积3%的,按奖励上限执行。奖励面积由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校核阶段予以确认。
本《细则》适用于合肥市市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的商品房项目。值得关注的是,容积率奖励政策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