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来袭,游泳场所成为暑期热门去处。近日,宁波市各级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游泳场所进行专项重点监督检查,并公布了新一批游泳场所水质监督抽检结果,目前共有7家游泳场所单位被检测出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7月15日《宁波晚报》)
实际上,眼下的游泳馆,肉眼所见的都是“看着很清澈”。也就是说,这种“看着很清澈”只是一种假象,是借助化学产品等实现的“看着很清澈”,实际上水质却是存在隐患的。
现行国标中对游泳池的游离性余氯含量的规定为0.3mg/L到1.0mg/L,化合性余氯含量的规定为≤0.4mg/L,只要游泳馆的水质能达到这个标准,就可以算是合格。但是,如果人们到余氯超标的游泳池里游泳,就会造成以下危害:刺激性很强,对眼睛、皮肤、呼吸系统有伤害;氯易与水中有机物反应,生成三氯甲烷等致癌物;对皮肤细胞及细胞间质造成伤害,易引起皮肤干燥、皲裂、粉刺、丘疹、老化等,或有手掌角化、指甲变薄等改变。对头发有较强的损伤作用。可使头发中的角质发生变化,导致发丝变黄、变干燥。
炎炎夏日,人们都有去“畅游一下”的诉求。而随着野外游泳管理越来越严格,能够选择的就是到游泳馆里游泳了,这不仅是清凉的需要,也是健康生活的需要。因此,对于有关部门而言,需要对游泳馆里的水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一个方面是,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测,要实现检测的常态化;一个方面是,对于水质不达标的游泳馆要敢于叫停,而不是罚款了之的“蹚浑水”,最终是变成了“执法罚经济”。
尤其是对于“看着很清澈”的游泳馆就更需要加大管理的力度,不能让超标的菌群和超标的化学物品,危害人们的健康。尤其是暑假期间,游泳池成为了孩子的乐园,我们要让“乐园”是真正的清凉之地。不达标的游泳馆就要让其“凉凉”。 游泳池里的水不能只是“看着很清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