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明珠——青海湖
图说
环球
发布
社会
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正式启动 首次要求公示药品原价
3上一篇 2021年6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正式启动 首次要求公示药品原价

 

6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今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新一轮医保目录药品调整工作,首次要求企业提交药品审批情况和价格,并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指出,综合考虑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2021年药品目录将有四类药品被纳入: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

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医保目录调整规律化、动态化。而这一次,在医保谈判前就必须公示药品原价,外界能准确比较同类型药物的价格差异,对其降价幅度和谈判价格有大致的判断。

据悉,我国已连续四年开展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共纳入433种新药、好药,223个谈判准入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 ■ 据央视新闻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