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调解协议,铁路北京局、铁路兰州局、铁路总公司三被告在涉案列车上的吸烟区及吸烟装置将全面取消。”6月9日上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马勇,向记者告知了调解结果。(6月10日《澎湃新闻》)
作为民法典生效后全国首例“无烟列车”公益诉讼结案,不仅意味着开创了控烟公益诉讼的先例,更意味着,社会各界包括舆论十分关注的“普通列车全面禁烟”问题,应当提速,尽快实现“无烟列车”的无缝隙全覆盖。
大家知道,我国高铁动车组列车“全面禁烟令”,已得到全面严格落实。早在2014年,我国颁布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就要求,在高铁、动车组禁烟。2018年5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更是明确指出,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乘客,将被处以180天禁坐火车的处罚。
但由于普通旅客列车上“设置吸烟区、允许在吸烟区吸烟”,列车全面禁烟一直存在明显制度性“短板”。正如此案中显示那样,经中国绿发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用随身携带的空气检测仪测量显示,车厢接头处有人吸烟后,车厢中部的空气污染指数明显翻倍,PM2.5较无人吸烟时超标9.66倍。
显然,这起公益诉讼案件,对于需要迫切保障的公众健康是远远不够的,我国每年仍约有6.46亿人次乘坐慢车,列车无烟不应当有高铁和普列的区别。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孙承业提交了《关于取消铁路普通列车吸烟区,列车全面禁烟》的提案,呼吁在普通旅客列车上施行全面禁烟。
国家层面应顺应民意,抓紧出台全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立法工作。或基于现实情况,在全国出台法律之前,国家铁路部门完全可以完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增设普通列车全面禁烟条款,从而实现“无烟列车”全覆盖。
“无烟列车”实现全覆盖,既能有效保护旅客的生命健康,保障列车环境卫生,也能提升顾客对列车的满意度与体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