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猫腻多 警惕“投资养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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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猫腻多 警惕“投资养老”陷阱

■ 朱慧之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实质是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6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三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自身权益。

“投资养老”“以房养老”需警惕

据了解,不法分子主要以两种手法诈骗老年人钱财。手法之一是以投资养老为名诈骗养老钱。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资养老名义,承诺高利率回报且提供预留养老床位、预定养老房间等服务,向老年消费者非法筹集资金。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特点设计骗局,利用小恩小惠博好感,降低老年人警惕性,或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手法之二是用以房养老名义诈骗老年人资金。正规的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且比较小众,其准入门槛高、法律关系复杂、风险因素多,对机构业务开展和销售管理都非常严格。不法分子所称的“以房养老”为假。所谓的“以房养老”风险极高,且暗藏陷阱。另外,不法分子还用“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

保护消费者权益 做到“两谨记”“两注意”

上述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恶劣,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消费者,做到以下两谨记、两注意。

首先是谨记投资是有风险的,不宜有赌博心理而冒险入局。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理财观念,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理财产品如果承诺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要记住投资是有风险的,别受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同时还要谨记选择正规机构。购买理财投资产品应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正规机构和正规渠道。建议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群,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前,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多与家人商量,对投资活动的真伪、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判断和了解,防范不法分子诈骗侵害,警惕非正规机构的疯狂营销揽客行为。

还要注意提防集资诈骗套路。集资诈骗多有“击鼓传花”和“庞氏骗局”特点,往往是以新还旧,缺乏实际业务支撑和盈利来源,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项目,容易发生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等风险。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慎重对待合同签署环节,不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不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防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若发现疑似非法金融活动,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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