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户主擅自加盖违法建设,且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将被标注,“冻结”房产交易和抵押。6月7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城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联合办理了全市首例违建房产标注案件——将新华御湖上园付某某、岳某、彭某某、王某某4户违法建设的房产信息上报至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标注,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产采取限制房屋交易和登记等措施,助力拆违控违。
合肥市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对违法建设的长效管控和综合治理,结合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实际,借鉴其他省市做法,合肥市启动对违法建设房屋的标注工作。
在高新区推进违法建设治理过程中,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摸排登记,并按程序提请市自规局认定。6月1日,高新区将辖区内新华御湖上园4户违法建设的房产信息上报至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标注,暂停该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的新设、转移和变更登记。标注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标注房产电子信息推送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标注房产电子信息后,将暂停该房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据悉,该4户户主擅自加盖的房屋经市自规局认定为违法建设,且该案件经法院二审判决,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通俗来讲,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被标注后将会被暂停交易和抵押。”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须将违法建设拆除,经执法部门确认后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将该房屋的标注信息删除,方可对房屋进行交易或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