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是安徽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在 1952年8月成为安徽省会之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合肥人民取得了各项事业长足进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合肥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合肥成立
合肥解放之初改县为市,先后为江淮区和皖北行署的直辖市、皖北区竞委和行署驻地。1952年,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先后成立,合肥成为安徽的省会。
早在安徽还未完全解放之时,中共就开始着手重建安徽省委的工作了。1949年2月9日,中共淮海战役总前委在讨论渡江问题时,从紧迫的作战需要出发,电告中共中央,建议立即成立安徽省委,或者将“豫皖苏分局移至合肥统一领导皖西、江淮及豫皖苏之安徽部分。”2月11日,中央军委复电指示:“江淮、皖西必须统一,究以立即建立安徽省委为宜,还是以豫皖苏分局移至合肥统一江淮、皖西两区及淮北安徽部分为宜,请你们此次会议上解决并立即施行,报中央备案即可。”2月16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即发出通知,谓经中共中央批准,在合肥成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决定由宋任穷任省委书记兼省长,谭启龙任副书记,张劲夫任副省长,曾希圣任省军区司令员,宋任穷兼政治委员,梁从学任第一副司令员,孙仲德任第二副司令员;省委由宋任穷、谭启龙、曾希圣、曹获秋、黄岩、张劲夫、汪道涵、梁从学、孙仲德、李步新、李世农、宋日昌、杨光池、张恺帆14人组成。
1949年2月下旬,宋任穷在合肥召集曾希圣、张劲夫、汪道涵、业花秋、彭涛、桂林栖等开会,宣布安徽省委成立,明确省委当时的中心任务是集中全力在皖北地区开展渡江支前工作,同时筹建省委工作机构。安徽省委隶属华东局领导,仅设组织部、宣传部两个工作机构,辖江淮区党委、皖西区党委、皖南地委和淮北各地委。省委机关驻合肥,当时已在洪家花园旧址办公。由于解放战争形势迅猛发展,需集中主要领导干部负责华东新解放大城市的接收工作,又因为安徽地跨长江南北,江南尚未解放,安徽省委成立不久即告撤销,4月3日华东局回复中共中央称:“由于要集中主要负责干部负责城市工作,主要干部仅够配备,因此决定,暂不成立安徽省委,而分开成立皖北区党委和皖南区党委。”迫于形势,安徽建省的进程被延缓了。
1949年4月6日,根据华东局4月2日批复,中共皖北区委员会、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皖北军区在合肥成立,曾希圣任皖北区党委书记、皖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宋日昌任皖北行署主任。同年5月,中共皖南区委员会在屯溪成立,7月迁至芜湖,与芜湖市委合并。1951年12月20日,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的决定,皖南、皖北两行署先行在合肥市合署办公,酝酿成立安徽省政府。1952年1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安徽省委,曾希圣任书记,同时撤销皖北、皖南区党委。省委机关驻合肥市。皖北、皖南行署仍合署办公,行使省的权力。同年8月7日, 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皖北、皖南行署,成立安徽省。8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合肥正式成立,合肥成了安徽的新省会。
城市建设的起步
从1949年1月到1952年底,合肥市的经济得到全面快速发展。1952年,全市工农业生产总值达1671万元,比1949年增长639.38%。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为合肥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党领导合肥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时期各项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与发展的任务,为随后开展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了政治和物质基础。
与此同时,合肥的城市建设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抗战前,合肥只是一座小县城,人口仅有3万多。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安徽省政府由立煌县(今金寨县)迁至合肥。由于当时国民党政府忙于内战,根本无暇顾及城市建设。至1949年初合肥解放时,城区面积只有5平方公里,人口5万余人。公共设施少得可怜,几乎没有像样的建筑。合肥解放之初,人民政府虽然建了一些办公用房和住房,也大多是些简陋的平房,旧城改造任务颇为艰巨。
三年恢复时期,为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合肥城市建设开始起步,在人力物力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新政府动员组织人民群众根据缓急择要施工。
1950年7月,合肥市政府颁布实施《皖北区合肥市政建设管理法规》。这是合肥城市建设的第一部地方法规。当时,由于受资金、材料的限制, 新政府在医治战争创伤的同时,从对老城区改造入手,采取以工代赈等方法,组织市民整修街道、加固桥梁,进行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
城市建设草案的出炉
1951年8月16日,合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决定,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拆除合肥残缺的老城墙,改建环城公路,营造环城林带,并开辟东菜市,整顿中菜市, 修建文昌宫街。1951年9月25日,合肥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关于建设新合肥的方针与任务的报告》。1952年6月中旬,合肥市开始动工拆除老城墙,修建环城马路,并在两边植树绿化,形成了后来的环城公园。市政府建设科遵照“谁拆城砖,谁修好马路,不另开支”的原则,与有关单位订立拆城修路合同。到1952年底,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到9.8平方公里,道路总长增加到27. 2公里,初步改善了市区道路状况和城市面貌。
1952年10月,合肥市按照省会城市的要求,绘制出《合肥市街道计划草案图》。规定老城区内井字形干道宽 30 米,其他道路街巷宽度12~30米不等。该计划草案图初步体现了以老城区为中心的功能分区,大体形成了环城绿化以及老城内井字形、老城外环形、辐射干道系统等城市布局和构想。以后合肥历次规划,尤其是道路规划,基本上循此思路演进。
这一时期,城市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也有了很大进展。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合肥城市建设,虽然只是一个起步,但却使城市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市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初步改善了合肥作为省会城市的形象,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一时期的全市人口也大幅增加。与此同时,随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恢复发展并取得长足的进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合肥乃至全省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 据《安徽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