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北京市开始实施积分落户政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可加20分。截至目前,已有3名见义勇为人员获得落户北京资格。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柴珠峰解释说,见义勇为人员积分落户可加20分,而不是直接获得北京落户资格,因而还是在原有积分落户政策基础上实施的,满足其他要求才能获得资格。(6月3日《新京报》)
据统计,目前北京已有260个外地户籍人员因见义勇为获得积分落户加20分的奖励,并有3人获得落户资格。特别是,此前据媒体报道,天津规定外来人口获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可在城市落户,成为天津市民。在特大城市落户政策收紧的情况下,不管是北京“加20分”,还是天津“奖户口”,均是对见义勇为最好的褒扬。也许有人担心“加20分”和“奖户口”新政,会给见义勇为善举涂抹上“功利”色彩。但在笔者看来,通过“加20分”或“奖户口”,激励和倡导外来人口见义勇为,此举不能成为个案,应让“奖善”成为一种制度常态。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社会要形成稳定的道德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不仅要有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而且要求每个社会成员的“良知”自律,更要有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并层出不穷。每个见义勇为者,均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但这种善举不能成为“个唱”,应引起全体市民、包括外来人口的强烈共鸣。若想见义勇为成为全社会的“大合唱”,需要“奖善”机制去激活。换言之,对于见义勇为者,应该无地域和身份之分,既要给予人文关怀,更要给予制度褒奖。
要知道,维护行善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一种褒扬,更是对诚信社会的一种引领。更重要的是,当今社会,见义勇为精神尚未深入人心,成为一种社会常态,迫切需要有关部门通过奖励见义勇为去进行正面引导和典型示范。当然,奖励见义勇为,不在金钱和物质的多少,关键是要让“奖善”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制定具体化、规范化的“奖善”措施,以此激励更多人去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