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全省16个地级市降尘监测结果(2021年1季度)》和《全省59个县(市)降尘量前后10位名单(2021年1季度)》,其中地级市降尘监测结果显示,宣城市平均降尘量最小。
降尘,又称“落尘”,是指自然降落于地面的空气颗粒物,其粒径多在10微米以上,计量指标单位为一定时间内单位面积上地表沉降物质的量。《全省16个地级市降尘监测结果(2021年1季度)》显示,宣城、黄山、池州、安庆市排名靠前,其中宣城市平均降尘量最小,为1.4吨/平方千米·月;排名最后的阜阳市平均降尘量为6.5吨/平方千米·月。
《全省59个县(市)降尘量前后10位名单(2021年1季度)》显示,排名并列第一的石台县、歙县降尘量最小,为2.1吨/平方千米·月。黟县紧随其后,降尘量为2.2吨/平方千米·月。颍上县和界首市降尘量最大,为6.7吨/平方千米·月,其次是临泉县、濉溪县。
我省自2019年起开展环境空气降尘监测工作,降尘监测为每月一次,各市降尘数据由省监测中心汇总按期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降尘量范围采用城区降尘点位的最小值和最大值来确定;平均降尘量采用城区降尘点位降尘量平均来确定。开展降尘监测,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提升很有帮助。减少降尘,同样是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