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日前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加强便企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自即日起,在合肥市内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业务流程迎来了多项简化。
据了解,本次调整减少了2015年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通知》中的四项要件并优化了审批流程,即:取消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取消了董事会决定或证监会受理的相关证明文件、取消了隶属关系证明、优化了审批流程,取消了分管领导审批。
合肥市新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适用范围为,已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因申请上市、审计等工作需要,可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据介绍,在申请时有关单位须提供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书(加盖公章)、《合肥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加盖单位公章的全体职工工资表、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今后,合肥市的有关单位可持申请材料,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归集处申请开具缴存证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审核要点审核无误后,将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交给申请单位。如审核情况与申请内容不符,不予出具缴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