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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当由规定成为共识

■  宋鹏伟
 

近日,网友肖女士爆料称,她在四川成都一家火锅店就餐时,因制止邻桌顾客在店内抽烟,被后者言语侮辱,甚至向其泼“火锅油”。涉事火锅店回应称,此前餐厅确实未禁止抽烟,“这是我们的责任”,目前店内已禁止抽烟。涉事餐饮公司表示,门店违反禁烟规定,罚款5万元,若再发生类似事件,则取消其加盟资格。(3月30日澎湃新闻)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仅是文明常识,也有明文规定。2011年3月,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就新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遗憾的是,十年后,这样的规定在很多地方还停留在纸上,“不禁烟”的饭店甚至是多数。正因如此,当有其他食客站出来制止时,这名抽烟者才会感到不习惯、不适应和不舒服,更不必说肖女士当时还拿着手机拍摄,让抽烟者感到自己才是被无理由冒犯到的那个人。

几乎所有饭店都能抽烟、从来抽烟都没事、别人抽烟你不管……这名抽烟者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羞愧地掐灭烟,甚至还义正辞严、理直气壮,不得不说与整个控烟环境有很大关系,即“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没有成为全民整体共识,以至于伤害他人健康的人不以为然,反倒觉得制止的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

公民固然有权利提醒他人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但这样做会导致自身风险升高,也是不争的事实。有了法规,无人去落实,经营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不愿干涉食客,这就使得禁烟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公民相互监督,自然是谁也不服谁,极容易发生冲突。

想要让肖女士们不再感到孤单与无力,就需要法律和监管部门站在身后,为他们撑腰。若条例升级为法律,倘有关部门能像治理交通违法那样严惩不作为的商家,环境和风气势必得到扭转,类似的冲突才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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