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延续实施 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至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