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路边有店家宣布“晚上拆店”,“全场8折甩卖”,结果几天后还在“准备拆店”。这是某短视频平台的一则视频,也是实际发生的真事。接到网民反映,深圳罗湖东门步行街有店铺不诚信经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监管局东门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联合东门街道执法队、东门步行街管理办公室对涉事两家饰品店进行检查。(2月28日《中国消费者报》)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也就可见,“假拆店”这样的营销手段的确是违规之举,更或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所以,“假拆店”看似是聪明的营销手段,但终归是违规违法经营之举,也注定难逃法律的制裁。
对于“假拆店”此类营销套路,消费者当有清醒认识,应摒弃贪图便宜的心理。比如,所谓的“假拆店”就是揽客的手段,让贪图便宜的人上钩;还如,所谓的“清仓大甩卖”,终究是清不完的仓、甩不完的商品。消费者即便进到此类店购物,也应注重产品质量,切莫被低价的“三无产品”或伪劣产品蒙蔽。可以说,人人不去上当,此类店铺就没有市场。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有必要主动出击。比如,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协调多部门联动排查整治,对存在不法经营行为的加大依法惩治力度,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如,做好消费警示,以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如,因为促销后,不排除商贩便离开,消费者遇到问题无人可找,这就加大了维权难度。所以,应该引导消费者依法消费、科学消费。
从经营者角度来讲,应该摒弃不诚信的做法。须知,这些不靠谱的促销行为,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对其他商家也有失公平,更是对市场秩序的扰乱。即便是真想“拆店甩卖”,或者“清仓大甩卖”,也应该依法且诚信,这是对消费者的负责,更是对自身发展的负责。毕竟,失信之举只能是“一锤子买卖”,最终吃亏的还是商家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