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已于近日正式印发。
据了解,我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任务重。自2016年起,全省应治理废弃矿山3460个,应治理面积2.95万公顷。截至2020年底,我省已完成治理废弃矿山2516个,完成治理面积1.65万公顷,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规划治理任务。与此同时,全省仍有944个废弃矿山待修复治理,面积1.30万公顷。修复剩余废弃矿山费用需约50亿元。短期内完全靠财政投入压力巨大,迫切需要建立多元化投入治理机制。
其中,废弃矿山修复为耕地的,经验收合格后,可纳入国家和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项目进行管理,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修复为林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年度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奖补。同时,《意见》明确,废弃矿山修复工作中的销售收益专项用于本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不得挪作他用,并保障修复主体合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