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如何发挥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昨日,记者获悉,《安徽省司法厅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已开始实施,将推动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020年初,省司法厅探索建立了10家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从我省县级政府部门、基层法院、检察院、乡镇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等管理机构,以及街道(社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中遴选产生。一年来,立法联系点承担或参与省司法厅有关规章草案第三方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调研座谈、书面征求意见及专家预审会、专题会议培训等达50余人次,促进了基层群众参与立法。
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工作规定》突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5项主要职责,包括反映基层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组织征集对有关立法计划和法案的意见建议;收集并反馈法规、规章施行中的问题;参与立法调研和立法课题研究;协助开展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调查、评估工作等。立法联系点应当确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并在本地、本单位办公场所内公示,方便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