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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 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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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 地方标准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为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昨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安徽省发布《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DB34/T3729—2020)地方标准,对全省村(居)法律顾问的基本原则、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履职义务以及评价与改进等进行了全面规定。

按照该标准,符合聘任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接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村(居)民委员会及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知识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村(居)治理顾问、法律服务指引等5项服务。服务中,村(居)法律顾问应当坚持依法服务、立足实际、诚实守信、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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