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过完34岁生日,在北京一家文化创意公司工作的许瑶就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在一年内失去现有的职位,“公司基本没有35岁以上的人。”许瑶的担心,也是不少企业职工的担心,因为公司对外的招聘公告往往是“35岁以下”,公司内又鲜见35岁以上非管理层员工。一旦迈进35岁门槛,就不禁担心自己的未来职场生涯,“35岁焦虑症”也随之而来。(中工网12月17日)
人到35岁,如果总是接触到对自己排斥的招聘信息,这个人就容易有心理恐慌,比如说害怕被老板解雇、担心被社会淘汰。以前在单位,工作到35岁的都是工龄十几年的中年骨干了,但现在往往入职的都将近30岁了,很多人到了35岁还是刚适应的状态。“35岁现象”表面上是个人职业发展的困境,而从深层次来看,也和职场生态、社会舆论等外部环境分不开。 事实上,与其说是35岁门槛,不如说是试错和适应的窗口缩短了,以前都是10多年的时间供一个员工成长到35岁,现在没几年就到了“35岁门槛”。
事实上,我国劳动力的整体年龄早已迈过“35岁门槛”。有数据表明,1985~2018年间,中国劳动力人口的平均年龄从32.23岁上升到38.39岁,其中城镇38.37岁,农村38.42岁。所谓的35岁底线,多是用人单位造成的。
如果招聘员工都有年龄限制,那么就会慢慢影响到这一年龄的人的心理,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风气。招聘人才应着眼于人才的文化、业务、道德水准,尤其在下岗职工中,中年人居多,其中不乏可用之才。招聘中苛刻的年龄限制,不利于寻觅真正的人才,也不利于人才公平公正的竞争。 35岁无论从工作熟练程度,还是解决疑难问题的创造力及身体条件都处于黄金阶段,这一年龄段的员工,大多正是处在从精力到工作经验日趋成熟阶段,事业处在上升期,但是此时,却把他们拒之工作的大门外,或者让他们退出主流社会,这是对人才资源的浪费。曾几何时,“4050”存在下岗再就业难问题。而“35岁”也是职场上一道真实的门槛。
虽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职场中人提升自我技能增加含金量是跨越35岁门槛真招实法。但面对类似“35岁现象”所体现出来的不合理用工限制,需要充分运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武器,靠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用人单位形成合力,在改变职场生态、社会舆论等方面,为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条件,营造“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社会用人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