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退市修订征求意见
A股资金抱团“四美” 呈冰火两重天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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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退市修订征求意见
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
■ 杨晓春
 

将交易时限缩短为15个交易日 周一,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退市程序上,本次修订调整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一是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

二是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

三是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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