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粉丝超千万的“萌娃”博主,睁着大大的眼睛对正在拍视频的妈妈说:“在这个家里,我姓刘,爸爸也姓刘,只有你姓李,谁才是垃圾桶里捡来的,你心里没点数吗?”萌娃类账号如今成为各视频平台上的大类,儿童博主的吸金能力超过成年人已经不是秘密。拍视频、做直播可以赚钱,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常识,一些家长开始为流量“啃小”。(12月2日《中国青年报》)
一部手机、一个娃娃,就可以成为短视频的主角,嘟个嘴卖点萌,拍下孩子的日常,不用花费什么力气,就可以凭借孩子出名、赚钱,“萌娃”博主自然越来越多。
“啃小族”有不少弊端:首先,“小网红”高流量的代价是一定程度的隐私泄露,会埋下安全隐患;其次,流量当道,一些孩子对屏幕前的关注也早早地产生了意识,带货、接广告……复杂的网络环境会对孩子心理产生无形伤害;其三,孩子早熟、成人化,无异于拔苗助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一条明确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孩子年幼,缺乏自我保护能力,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重点呵护。
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一方面要落实主播注册实名制,视频直播网站聘请未成年人担任主播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确保未成年人的网络直播行为得到监护人正确的引导,也强调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一些网络软件合理限制孩子的上网行为,不要被短期利益迷住了眼睛;另一方面,要完善网络直播平台的约束管理机制,倒逼网络平台及时清理下架未成年人违规视频、查封相关账号,依法依规整顿短视频与直播平台,使其付出违规代价,从而净化网络环境,维护法律尊严和未成年人权益。而家长们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育儿观,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警惕“云养儿”到“啃小族”的变异,提高法律意识、育儿水平,摒弃功利短视思维,护佑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