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网络和智能终端的发展与普及,短视频用户呈现出不断攀升的趋势,在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中也越来越火爆。这也给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带来更大挑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小学生短视频使用特点及其保护》调查报告显示,近七成未成年人使用过短视频,经常使用短视频的未成年人不足一成。(11月5日《中国青年报》)
不必讳言,伴随着短视频的红火以及用户不断攀升的趋势,未成年人接触短视频的概率也大大增加。尽管短视频为网络时代的未成年人提供了获取知识的平台,但不容忽视的是,其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比如,多数未成年人认为使用短视频后对自己的学习、生活习惯、消费行为、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存在一些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时间管理变差。
短视频之于青少年,有着独特的意义和价值。也正因此,如何趋利避害当引起重视。毕竟,青少年无论行为习惯还是价值观的形成,均难免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如何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需引起重视。
短视频虽短,但监管不能“短”,平台责任更不能“短”。一方面政府监管不能疲软。在短视频平台监管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上,只有政策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配套措施来有效提升政府的监管和服务能力,对违反法规的行为,更须依法介入,坚决打击。
另一方面,强化行业自我监管很有必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专门增设了“网络保护”,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所以,相关互联网企业当增强法律意识与社会责任担当,规范自身行为。
除去有力监管,也应在提升未成年人网络媒介素养上多下功夫。我国青少年在互联网使用中存在网络素养不均衡、网络创新能力较弱的问题。对此,构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体系亟待引起重视,这就需要汇聚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当然,成年人也应担负起责任。尤其要在数字时代生活方式上给未成年人做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