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冒名顶替者” 就得“刑罚”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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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贴公车标识需从源头治理
别让“断骨增高” 戕害青少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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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0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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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贴公车标识需从源头治理

□ 刘剑飞
狐假虎威 王恒/漫画
 

近日,江苏扬州一车主在车身贴上“公务用车”字样被罚。车主自称,为方便出入政府机关,自己在淘宝网购了“公务用车”标贴。(10月13日澎湃新闻)

私家车贴“公务用车”大抵有这样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一些私家车主觉得好玩,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可以撑面子。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着相关监管视线,也在破坏着公车和公权形象,一旦这些假冒公务车辆出现在娱乐场所和高消费场所,甚至做出违法违规行为,势必给一些单位带来影响,也增加着相关部门的监管难度。

另一方面,如一些私家车主所言,贴上“公务用车”标识,是为了进出政府部门方便,这是一种耐人寻味的解释,不仅暴露出私家车主法制意识的缺失,也折射出一些部门的衙门作风。因此,不管出于何种理由,私家车贴“公务用车”都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一点需要明确。

其次,这些车贴标识是从何而来?答案显而易见,这些公车标识都是私家车主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的。平台出售商品,无可厚非,但是公车标识并非一般的商品,而是有着特定的使用对象,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因此,平台在出售这种特殊商品时,不能仅仅从经济利益考虑,还应该顾及到法制和社会影响。比如,在销售中,验明正身、实名销售,或者要求购买者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加强核实,确保使用精准正确、符合规定。甚至还可以加强与纪检部门、交警等联系互动,及时发现和举报非法购买和违规使用公务车标识的行为,共同抵制违规使用公务车标识的行为。

最后,对于平台上出现的这些公务用车标识,相关部门不能无动于衷,应该及时介入调查,实施源头治理,对这些标识的生产单位、流通渠道和销售市场进行全链条摸查,对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实施打击处罚,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公车标识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和假冒行为,交警部门要将违规使用公车标识行为纳入交通违法重点内容,通过法治手段来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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