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合肥市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起,合肥市将启动“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的重磅改革。计划2020年组建第一批普通高中教育集团,由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一六八中学等优质学校选择城区和四县一市普通高中组建优质普通高中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后,集团成员校可与牵头校共享课程资源,实行教师流动,以发挥名校集团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共建共享优质普通高中资源
此次发布的《合肥市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中明确,将以共建共享优质普通高中资源为重点,发挥名校集团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教育集团化发展,实现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此举不仅是为了推动合肥市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共建共享,解决区域间优质资源分布不平衡、校际间教育质量发展不充分等矛盾,也是合肥市进一步扩充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加速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的“全新改革”。
按照规划,合肥市将本着“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举办分校、委托管理、多校联盟等方式,统筹实施全市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推进城乡间、校际间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推动合肥市“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
2020年组建第一批普通高中教育集团
根据规划,2020年,合肥市将组建第一批普通高中教育集团。
按照“积极主动、双向自愿”原则,合肥一中、合肥六中、合肥八中、合肥一六八中学等优质学校选择城区和四县一市普通高中组建优质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四县一市择优组建区域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对接包河淝河片区、蜀山运河新城、东部新中心、新桥机场区域等城市新片区建设,统筹做好新布点普通高中的集团化办学谋划安排。
2021年,将组建第二批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在第一批普通高中教育集团组建运行的基础上,合肥一中、合肥六中、合肥八中、合肥一六八中学以及四县一市有条件的优质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吸纳其他普通高中扩大集团化办学规模。支持中科大附属中学等普通高中组建教育集团。
2022年,组建第三批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合肥二中、合肥四中、合肥七中、合肥九中、合肥十中等组建特色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城区和四县一市普通高中组建跨县域的若干普通高中教育集团。
合肥各高中学校也将有“大动作”
在集团化统筹推进上,合肥各高中学校也将有“大动作”。
一方面是管理城区存量普通高中(委托管理式)。根据合肥城区普通高中现状,拟由优质学校分区域托管相应学校。其中:合肥一中托管合肥五中以及包河区的合肥三十二中、合肥二十八中;合肥六中托管合肥三中、瑶海区的合肥十一中以及庐阳区的庐阳高中;合肥八中托管蜀山区的合肥十七中、合肥小庙中学。
另外,管理新建片区普通高中(委托管理式、单一法人式)。根据合肥城市组团发展规划,拟将新建的独立法人学校交由优质学校托管、非独立法人学校作为优质学校的一个校区。其中:东部新中心、包河淝河片区拟建的普通高中拟分别交由合肥一中托管和作为其一个校区;蜀山运河新城拟建的普通高中拟作为合肥八中的一个校区;新桥机场区域拟建的普通高中拟作为合肥六中的一个校区。四县一市可参照组织实施。
集团成员校与牵头校共享课程资源、教师轮岗
“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后,可以给集团成员校带来哪些优势?能否共享名校的教育资源?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意见》,集团成员学校可通过与牵头学校协议约定,加挂牵头学校校名,共担品牌责任、共建品牌内核、共享品牌效应。牵头学校还可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到成员学校负责管理工作,提升成员学校的管理能力。在加强学科引领方面,由牵头学校选派骨干教师团队到成员学校任教,支持和推动成员学校学科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科研能力,提升师资培养质量。在教学资源共享上,支持牵头学校建设以共享优质师资和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网上学校,构建集团成员网络学习共同体。依托教育集团资源共享平台,丰富课程教学资源供给,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优质课堂教学资源、教师培训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搭建教育教学研讨交流展示平台,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促进集团内各校深度融合,整体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和水平。
同时,推进集团内干部教师柔性流动。探索建立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之间互派干部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探索集团内干部教师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丰富教师柔性流动形式,鼓励骨干教师在集团内采取长短期相结合、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跨校承担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