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省人社厅发布《2020年安徽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根据公告,我省今年将在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1030个就业见习岗位,主要招募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省直单位“端上”1030个就业见习岗位
据悉,2020年在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发1030个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就业见习岗位等信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rss.ah.gov.cn)、安徽公共招聘网(www.ahggzp.gov.cn)统一发布。招募条件为2020届皖籍或在皖就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8月15日启动网络报名 不用考试
就业见习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公共招聘网(www.ahggzp.gov.cn)。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9:00至8月2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可以选填“服从调剂”。8月26日至8月31日,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提交至省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9月1日至9月10日,省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复审情况,会同各见习单位通知初选人员到安徽省人才市场(地址: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A区一楼,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北角,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面)进行现场对接。
9月上旬将完成见习协议签订
当报名人员没有被选报岗位匹配成功时,省人才服务中心会同其他见习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服从调剂”情况,经与报名人员现场对接,征得本人同意后,在报名人数不足的机关事业单位中进行调剂;如仍无法满足报名人员需求的,再次征求本人同意后,可调剂至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或企业见习岗位。9月上旬,见习单位将岗位对接成功后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报送省人才服务中心,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内容。
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
按照规定,见习单位要遵守见习协议,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见习期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2000元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期间,省人才服务中心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同时,为见习人员集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见习单位可以为见习人员购买附加险种,提高见习保障水平。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对见习期满后仍未实现就业的,省人才服务中心会同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实名制帮扶,促进其尽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