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坝托举起新的时代精神
院士齐聚淮南 探讨煤炭精准开采前沿科技
安徽法援窗口法律咨询量 迎来大幅增长
图片新闻
违法建设“零容忍”,私搭阳光房,拆!
本周日,超万亩大圩葡萄请你品尝
小作坊无证加工熟肉制品,合肥开出首张“罚单”
合肥逍遥津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启动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8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小作坊无证加工熟肉制品,合肥开出首张“罚单”

刘军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情况下,竟私自生产加工熟肉制品。日前,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合肥首张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的“罚单”。

据介绍,日前,合肥新站市场监督管理局七里塘市场所执法人员对合肥市新站区电厂路南星火路东嘉信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1#厂房3层南房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赵某在该经营场所生产加工熟肉制品,且无法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

经查,2020年当事人与安徽省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书》,合同约定:租赁场所的面积200平方米,月租金2000元,房屋用途熟食加工,时间从2020年2月26日至2023年2月25日。2020年4月22日,当事人从肥东县某食品批发部购进猪头肉、鸭脖、锁骨等食品共计6460元,因疫情影响,直到5月30日才开始使用租赁的经营场所加工制作熟肉制品,操作人员为当事人及其父母。当事人生产加工卤熟肉条件和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小作坊的特征。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开出了合肥首张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的罚单,同时七里塘市场所还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当事人依法规范经营提供服务。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