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上海市消保委对不同品牌消毒类洗手液和湿巾的对比试验显示,花卉诗即魅、汉施、维特丝VETES、喜手等4款产品酒精含量与标称不符,维特丝VETES、喜手的酒精含量实测仅为32.2%和17.7%。(7月1日《新京报》)
不用说,这样的“显示”令人纠结,更感到不安。众所周知,酒精是许多消毒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虽然其含量不是越多消毒效果就越好,而是重在掌握好个中之“度”,但上述4款产品标称酒精含量均在70%~80%范围内,实测含量却分别仅为62.9%、52.6%、32.2%、17.7%。这不仅说明这些消毒产品其“内容”与产品明示不符,消毒功效被打了折扣,也说明,市面上的消毒产品并非尽善尽美,而是有的已经有“毒”了,也该为之消消“毒”了。
这里该消的,一是商家无视规矩,不讲诚信,为了既得利益,偷工减料,以及虚假宣传,甚至欺诈市场和消费者之“毒”。二是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守土无责,把关不严,得过且过,结果商家有机可乘,让一些不达标、不合格的产品,竟然能够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之“毒”。
为消毒产品消“毒”,首先需要商家自律,要严格标准,诚信经营,童叟无欺,保证质量。其次需要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杜绝此类有“毒”产品上市销售。对那些罔顾法规,“毒”性过大的产品和商家,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形成震慑,以儆效尤,以实际行动回应市场和消费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