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的春天 还需医疗保险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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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的春天 还需医疗保险增色

□ 汪昌莲
 

疫情暴发后,医院成了高危区域,大量非急症门诊关闭,求医不便的患者,开始转向线上问诊。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互联网医疗频频被“点名”。据统计,疫情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委属管医院互联网诊疗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倍。随着国家政策的加持,蓄势已久的互联网医疗貌似迎来了春天。(3月24日《科技日报》)

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医院突破了医疗资源分布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诸多限制,改善了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尤其是在疫情之下,选择网上诊疗和复诊,也是患者的最佳选择。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经过多年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目前并未形成主流。此前据统计数据显示,互联网医疗平台在线问诊规模,仅为线下门急诊人次数的3.1%。其中一大原因,就是网上诊疗服务,目前尚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影响了公众选择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积极性。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从宏观来看,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不仅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快速发展,而且对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微观来分析,有助于降低公众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医疗负担。这显然与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初衷一脉相承。

可见,互联网医疗的春天,还需医疗保险增色。随着社会的发展,拥有健康的体魄,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在现代生活中的新追求。因此,将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也是大势所趋。当然,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和医保基金实际困难,首先,可以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再全面铺开;同时,可以考虑先将必备的基本的网络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再逐渐增加其他项目;再者,优先考虑将农村群众、退休职工、低保人员等特殊人群纳入报销范围,再逐步扩大至全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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