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安徽省首例低龄儿童间肝移植手术成功实施
合肥蜀山区为民服务中心年底完工
合肥东部新中心启动区重点项目开工
安徽阶段性减社保费约159.7亿元
图片新闻
假卖防疫物品,“唱双簧”骗取33万余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3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安徽阶段性减社保费约159.7亿元
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三项社保费
徐明瑶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3月7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2月起,安徽实施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同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根据全省1月份参保数据测算,减免政策实施后,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减收约159.7亿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程连政说,鉴于安徽基金结余情况,减免政策实施后能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根据通知内容,自2020年2月起,安徽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3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程连政介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减免和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养老、工伤保险待遇从其符合条件之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

据介绍,根据安徽全省1月份参保数据测算,减免政策实施后,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减收约159.7亿元。鉴于安徽省基金结余情况,减免政策实施后能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