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推出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载体,推动创业创新资源集聚;遴选一批优质返乡入乡创业示范项目,给予跟踪帮扶。(1月9日《人民日报》)
解读国家政策,就是要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保姆式”创业服务。一方面,对创业者关心的证照办理、土地流转、用地指标、税费减免等问题,实行政策倾斜,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排忧解难。另一方面,实施创业专项培训计划,依托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公司企业,结合新经济新业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强创业指导,结合本地具有比较优势或有发展潜力的行业,研究制定本地区返乡入乡创业指导目录,减少返乡入乡创业的盲目性。
可见,支持返乡入乡创业,既要“扶资”,更要“扶智”。特别是在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上,一定要量力而行,农民工在有创业意识的同时,要认识到创业的不易。这不仅仅有本身的素质问题,也不仅仅是政府给的政策环境问题,更需要有一定的市场。换言之,即便是有创业的热情,政府也给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但还需要有某种技术,关键还需要市场这个最为重要的因素。市场经济最大的特性,就是以产品的质量和价格获胜,在公平交易的时代,购买者并不因为你是弱势群体,而对你的产品有特别的关爱。到时,如果产品没有地方要,或价格低而成本高,这样的创业就会失败,不仅得不到效益,反而会劳民伤财。
因此,对地方政府而言,也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风险教育,要让他们对创业失败有必要的经济和心理准备。而且,对创业的形式也要有更多的理解,不要为了追求好看,一定要上什么规模,上什么档次,譬如一些农民工去摆小摊、做小贩虽不算创业,但也是解决目前经济困难的一种方法,能有最实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