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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将进行“评级”

鲍光明 星级记者 汪婷婷
 

星报讯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城管部门获悉,今年,合肥市将首次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评级”,城管部门将依据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对其进行信用评价,企业在日常运输管理过程中“丢分”过多,将“步履维艰”。

记者从滨湖城管部门了解到,日前,《合肥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该办法依据运输企业规模、承运量、遵章守法情况,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分为甲、乙、丙三级,级别将在《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有所体现,意味着等级低的企业或将市场不利。同时,该办法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动态级别评价,从资信能力情况、硬件设施及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制度及执行情况、工程业绩情况等方面结合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运输企业进行升、降级管理,旨在以等级制度倒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与之配套施行的是《合肥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20年,滨湖城管将依照该制度规定,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持证运输、车辆密闭、车辆行驶速度、车辆冲洗情况等要素将被作为评价标准,实行百分制,每周进行评价情况统计,当年扣分达20分的,将被城管部门列为重点“关注”对象,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扣分达40分的,运输企业与运输车辆将被限制从事相关领域的建筑垃圾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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