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把好“入口”这道关!
省、市、区市场监管局 联合开展服饰随机检查
2020年安徽省首趟春运临客开行
下一篇4 2020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临近春节,把好“入口”这道关!
合肥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
□ 燕静 记者 王玮伟
 

春节将至,各类宴请、亲友聚会等群体性聚餐活动会大幅增加,食品安全风险相应增大,广大居民们应慎重把好“入口”这道关。1月6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针对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特点,特别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注意饮食安全、科学合理膳食。     

餐饮服务单位:

购进猪肉需非洲猪瘟检疫合格证明

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首先要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未取得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不具备冷食类和生食类专间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制作凉菜和生食海产品等。未取得自制饮品经营许可不得经营自制冰激凌、鲜榨果蔬汁、现榨谷物类饮料。

其次,在购进鲜肉及肉制品时,仔细核对供应商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肉品检验和检疫合格证明,购进猪肉还需索取非洲猪瘟检疫合格证明。自行提供餐饮具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在包厢内清洗餐饮具。使用后的餐饮具必须按照规定消毒后方可使用,坚决杜绝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供顾客使用。在加工制作环节,食品加工制作和储存时,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对加工制作、储存的工具和容器具进行区分,防止交叉污染。

此外,餐饮服务单位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保质期限等不符合标准的食品;不得采购和使用病死猪肉、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禁止生产销售河豚鱼、毒蘑菇或国家禁止经营、依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承办大型宴席的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必须主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备案,100人以上的聚餐必须要进行留样。

消费者:

发现餐饮商家超范围经营可举报

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应注意对食品感官性状的检查,防止购买腐败变质的食品。购买预包装食品,除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外,还要查看包装是否完好,不要购买包装破裂、变形的产品。

外出就餐时,选择持有有效证照、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时要查看餐饮服务单位有效证照是否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是否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制售荤素凉菜等冷食;是否未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制售生食海产品等生食;是否未取得自制饮品经营许可经营自制饮品(含冰激凌、鲜榨果蔬汁、现榨谷物类饮料);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

网上订餐时,选择网上公示有效证照、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距离近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检查是否有有效防止外卖食品在送餐过程中受到污染的签封措施,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家庭就餐时,采购食品要新鲜,清洗、切配、储存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菜肴做到烧熟煮透;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时出现不适,要及时就诊,保留相关资料。对于就餐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服务单位超过许可经营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