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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聚合支付” 沦为网络黑产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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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2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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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聚合支付” 沦为网络黑产帮凶

□ 杨玉龙
 

近来,一些非法网络支付平台通过技术手段为“黄赌毒”、电信诈骗及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支付接口服务,从中牟取暴利。日前,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公安机关破获多起非法网络支付案件,打掉一批非法支付平台,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12月29日新华网)

无论使用微信、支付宝还是百度钱包、京东钱包等,只需扫描同一个二维码便可实现付款,这种运用集成技术为商户提供一点接入的综合支付解决方案,即为“聚合支付”。虽然“聚合支付” 本身并不违法,但是没有牌照,却打着“聚合支付”旗号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乃至对商家的资金进行截留,就是违法行为。

以“聚合支付”为名行非法网络支付之实,不仅给用户带来权益伤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会扰乱金融市场。同时,更须警惕的是,“聚合支付”沦为网络黑产帮凶。据警方介绍,非法网络支付活动在合法资金通道与违法犯罪活动之间搭建“地下通道”,虚构交易背景,帮助违法犯罪资金逃避监管。

对“聚合支付”有效的监控是首要的。据报道,近期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的运营机构,就在加大对网络支付的监控。相关部门也需要加紧制定完善“聚合支付”管理办法,从而让“聚合支付”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行事。

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以及“非法买卖外汇”两项非法经营罪标准作出了最新规定,为公安机关打击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参考。

另外,用户也应增强防范意识。比如,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卖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注意保护付款码信息,并对个人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适当设置交易限额;自身遭受到权益侵害,或者发现非法网络金融线索,应及时报警处理。毕竟,唯有对非法支付平台早发现、早抵制、早处理,才能更好地维护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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