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明年3月1日实施 七大变化抢先看
●证券法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
●新修订证券法: 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
●证券法加大内幕交易惩处力度 最高十倍罚款
●欺诈发行尚未发行证券的 最高罚2000万元
●证券法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明确董监高责任
●信息披露违法 最高处以1000万罚款
●新修订证券法新增信息披露和投保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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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草案获通过 注册制改革将分步到位
新证券法明年3月1日实施 七大变化抢先看

 

证券法修订历时之漫长、过程之曲折,是中国立法史上罕见的,四年半时间,从2015年4月份的“一读”到证券法修订落地,经过了四轮审议。审议过程中,遇到了2015年的股市异常波动,暴露了资本市场诸多问题,立法者发现,仅靠小修小补已满足不了市场的改革需求,大刀阔斧势在必行。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多次赴上海、深圳调研,听取意见,并就修订草案的问题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目的就是在于,希望本轮修法不仅能处理好政府、市场、企业和投资者四者的关系,还能把握适应创新需求与监管成本的平衡点,满足对投资者保护的精细化要求。更重要的是,还得有一定的前瞻性,为日后的制度设计留足法律空间。如今,修订后的证券法终于落地,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焕然一新”。此次证券法从证券发行制度、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大幅度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保护、强化信息披露、健全多层次资产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经梳理新证券法的内容,发现主要有以下七大新变化。  □ 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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