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芜湖警方获悉,为牟取非法利益,当地两名女子非法经营各品牌假烟26600多条,该案被警方依法查处。近日,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交起诉。
2018年12月初,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经侦大队获得线索:辖区某烟酒店涉嫌经营假烟。为防止打草惊蛇,办案民警未惊动店主,围绕其进货、销售渠道进行摸排取证。
通过侦查,民警掌握到店主在鸠江区、弋江区、三山区等偏僻地均有仓库。固定证据后,民警对店主童某及同伙行踪展开跟踪,以抓获现行。当年12月8日晚,民警发现童某前往某仓库取货,立即跟踪。当童某来到一处仓库门前正在装货时,民警迅速出击,当场将其控制,随后在仓库内查获“利群”香烟4000余条。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童某交代,这些香烟均为假冒,并交代其他仓库地点和同伙。民警乘胜追击,连夜奋战,在另外几处仓库查获“中华”“ 芙蓉王” “ 黄鹤楼”“牡丹”等各种品牌香烟22600多条,抓获另外一名同伙。经芜湖市烟草公司鉴定,这批香烟均为假冒产品。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童某伙同他人从外地非法购进大量假冒品牌香烟,在芜湖市各区销售,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童某及同伙被依法移交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