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而言,我还是喜欢农村的冬天和春天的,虽然没有枝繁叶茂、硕果累累的招摇,却有些许的宁静祥和,有许多野味相伴,可以大饱一场野味的口福。野味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动物的野味,在冬季里尤其是雪天居多,一种是植物的野味,大多是在春天里。野味是天赐的仙味,有别于人间鲜味,须用心品尝方可得味。
冬天里,寒风凛冽、白雪皑皑,人往家里走,野兽往外跑,源于它们不像在春夏秋季节,食物上断了链子,需到野外觅食,给人平添一些寻野货吃野味的机会。野兔、野鸡、冬笋比较平常,偶尔还能遇上野猪、野山羊之类的较大动物。记得小的时候,雪花漫天飞舞的日子,一帮小伙伴就跟随着大人,手里拄着一根木棍,在田野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寻觅野兔的踪影。一次,远远地看到一只野兔在东张西望,邻家的老伯使了个眼色,向我们打了一个手势,我们立马分工合作,围成一个半包围状,把唯一的通道留向一堵墙和大树林立的地方,然后齐声吆喝起来,野兔受到突如其来的惊吓,慌不择路,在棍棒的追撵下,撞向树桩晕倒,我们一哄而去,拾起拎在手里,沉甸甸的有四五斤重,旗开得胜,大伙劲头更足了。
挖冬笋要选时间选竹子、找竹鞭找冬笋,开挖冬笋也比较麻烦,不像找春笋那样有趣。有年春天,去皖南号称“安徽川藏线”游玩,山里竹子多,春竹笋也多,农人们热情大方,随便我们在山边竹林拣春笋,春笋很多,大的都有两三岁孩子般高,大碗口粗,一个个黑乎乎地矗立在路旁,我们看到后,兴奋地上去就是一脚,有些脆嫩的,“嘎吱”一声就倒下了,坚挺一些的要用脚踹手扳才能倒下,不一会儿就扳倒十几根春笋,每个人都美滋滋的。
白天丰硕的收获,更给晚餐增添了光彩。一群人带着半晌工夫的“战利品”,热热闹闹进了村,找个居家宽敞的人家,把野货们往树上一挂,剥皮、开膛、清洗,一阵忙活,野货们伴着姜、蒜、辣椒等佐料,放入大铁锅里“噼里啪啦”烧了起来。农村的空气清洁,没有杂质,野货纯正诱人的香味随着袅袅的青烟氤氲整个村庄上空,百米远都能飘来阵阵香味,撩拨你的味蕾。把庄子里德高望重的人请过来,两张八仙桌拉开,大人们一桌,叙旧、喝酒、划拳,推杯换盏;孩子们一桌,还陶醉在刚刚发生的那一次次惊心动魄的捕捉快乐之中。如今,那其乐融融的氛围和场景只能尘封在记忆里,时刻闪现着温暖的光。
春天里的野菜更是有滋有味。刚过完春节,野菜就像人们脱去裹挟一冬的棉袄那样充满活力,最先落入春盘的应该是荠菜,锯齿边狭长的叶,和那细小须状般粉红的根,周身散发出别样的清香,凉拌、做馅、清炒,食时口舌生津,食后余味悠长。接着,马兰头、水芹菜、香椿头、槐树花、春笋、马齿苋……一波波野菜粉墨登场,看得你眼花缭乱,吃得你心花怒放。
小时候,在农村吃这些野味,都是居家常事,也没觉得有多么稀奇和珍贵。如今,吃野菜是我保留的习惯,由于稀少,深感它与我们渐行渐远,每每想起这些,那人那事,那物那景,晃在眼前,留下一段时光让我们去慢慢追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