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白克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12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努尔·白克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努尔·白克力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努尔·白克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910万余元。 □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