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立美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实施急救分级分类救护的办法》,对于呼入的急救任务将进行分类;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在施救现场将根据患者的伤病情现场分级,急重症患者将直送医院急诊“红区”就诊。该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11月23日《北京青年报》)
据统计,北京急救中心出车抢救的病人当中,只有15%到20%病人是真正需要急救车抢救的危重病人,另外80%实际上都是非急救需求,简单的急救员处理就够了,大量占用急救车资源。与此同时,还有20%的病人叫不到车,因为急救车“应付不过来”。而且,其他很多一线、二线城市同样存在这种严重、普遍的“急救不急”现象。
不需要叫急救车的非急救患者选择花钱叫急救车,使用急救车入院、出院。这实质上让本就稀缺的急救资源遭到无效挤占,如同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导致大量真正需要急救车接送的患者常常遭遇苦等不到急救车的困境。这让稀缺的急救资源没有得到最大的释放,造成了急救资源的滥用甚至是浪费,没能发挥出最大的社会价值和急救功能,与配置急救资源的初衷不符。
北京院前急救叫车实行分级分类办法,无疑是破解“急救不急”的一剂良药,减少急救资源的滥用和浪费。从正角度说,急救叫车分级分类破解“急救不急”现象具有可复制性,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当然,破解“急救不急”现象和解决救护车不够用现象,卫健部门还需要强化急救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大众对院前急救的认识水平,让民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拨打急救电话,使用急救车,什么情况下可以乘坐普通车辆或社会化非急救救护车,避免叫急救车成为突发状况时唯一选择,也尽可能避免民众滥打急救电话。其次,不断提高急救车资源配置标准,增加急救车数量,尽可能满足患者、市民对急救车的需求。再者,对报假急救、恶意呼救造成急救车跑空车的情形,要依法予以处罚,提高这种缺德行为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