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1月13日19时许,岳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受害人储先生报警称,其在岳西县某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屋,并于10月30日与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且交付订金20万元。几天后,他发现自己一堂弟也与该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二人预订的房子竟为同一小区同一套房,遂立即报警。
接警后,警方立即开展侦查。侦查员迅速围绕二人提供的房主“储某”的身份开展工作。经侦查,该储某系岳西县响肠镇人,身份信息真实。随后,侦查员围绕该储某的活动轨迹展开侦查。经研判,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储某的落脚点。11月13日21时,侦查员在接警后两小时内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储某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储某到案后,如实交代:其所卖的房屋并不是自己所有,而是租来的,因经济紧张,在网上找人制作了一本假房产证, 10月30日与储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首付款20万元。11月13日,其又通过相同方式与储先生的堂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订金20000元的犯罪事实,所得赃款已全部用于偿还网络平台借款。
经进一步审讯深挖,嫌疑人储某还交待了其于9月28日,用同样方式与王某签订了购房合同,骗取购房首付款40万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储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岳西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现羁押于安庆市第一看守所,警方追回的被骗赃款22万元已返还给受害人,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