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与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记者了解到,该《意见》将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我省土地二级市场建设。
根据《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今后我省还将放宽抵押权人和抵押物的限制。《意见》中表示,对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必再另行办理审批手续;对不以公益为目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的,各地可采取告知承诺制等措施确保土地用途不改变、利益相关人权益不受损;已享受产业扶持优惠政策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融资的,须经所在地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同意,并加强对其融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