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完善住房保障信用体系
严重失信者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星报讯(记者 唐朝) 为规范住房保障相关主体信用行为,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合肥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已正式公示,从即日起至11月18日向社会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hfzfbz@sina.com或寄送邮件至合肥市宿州路252号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处,并注明“《合肥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提出建议。
该《办法》中规定,个人的失信行为包括,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当年度未主动申报;不配合资格审核、入户回访、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房屋结构及配套设施用途;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骗取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无正当理由连续未在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内居住;无正当理由连续不缴纳或者少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费用;转租、转借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内从事违法或危害公共安全活动;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逾期拒不退出或拒不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续租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内影响其它住户正常居住行为;故意损坏保障性住房小区电梯、消防、单元门、小区景观等配套设施;盗窃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财物的;承租期内,经相关部门核实有偷窃水、电、燃气等行为。
据了解,《办法》对失信行为共分为轻微、中等、严重3个级别。其中,对信用评价为严重失信的个人,自记入信用档案之日起5年内将不受理其在合肥市市区范围内住房保障申请;在其享受住房保障期间将其列为重点核查或监督检查对象;将其失信信用信息提交合肥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省司法厅将建立一批 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星报讯(记者 马冰璐) 11月7日,记者获悉,为了拓宽基层单位和组织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省司法厅将建立一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首批10家左右。
据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主要从我省县级政府部门,县法院、检察院,乡镇、街道(社区),以及有关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或组织中遴选产生,省司法厅将综合考虑推荐单位的工作条件、履职可能、参与意愿、所属行业等因素,经研究后确定名单。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职责包括:反映基层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组织征集对省政府立法计划和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建议,组织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收集并反馈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施行过程中的问题,以及政府立法工作方面的其他意见建议;参与省司法厅组织的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协助省司法厅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调研、评估工作等;办理与政府立法工作相关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