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至31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任某某等19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博望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2004年初,任某某刑满释放后,混迹于马鞍山市含山县及周边开设的赌场,逐渐纠集了袁某青、袁某园(在逃)、杨某等人,通过在赌场站岗放哨、发放高利贷等,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并积累了一定的恶名。
2008年以来,任某某在含山县纠集、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任某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共实施聚众斗殴犯罪4起、寻衅滋事犯罪20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单位行贿犯罪7起、非法采矿犯罪、强迫交易犯罪、窝藏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各1起,为非作恶、肆意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危害了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不良影响。
因案件社会影响重大,该案启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模式,由博望区法院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及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