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推搡民警、抢夺执法仪、撕咬处警民警……记者从我省警方获悉,近期各地依法查处了多起袭警辱警案件。自2019年2月1日《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施行以来,安徽各地公安机关及时严厉查处各类辱警、抗法案件事件,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抢夺执法仪、阻碍执法,滁州一女子被拘了
10月26日上午10时许,滁州市定远县长征路与鲁肃大道交叉口,一女子驾驶两轮电动车从机动车道驶出,执法人员依法将其拦下。就在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时,女子情绪激动,非但不听民警的劝阻,还一直不依不饶地对民警进行言语攻击,甚至对民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抢夺,并变本加厉地对执勤民警破口大骂。
一番劝阻无效后,民警依法将该女子控制,并将其带至辖区东城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随后,法制大队提前介入,驻所指导审核案件办理,快速查明其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当晚,违法行为人刘某因寻衅滋事,被定远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酒后侮辱、推搡处警民警 男子被拘留20日
10月31日,淮北市违法行为人张某醉酒后无故滋事、辱骂他人,渠沟派出所接警后依法出警处置。在处警过程中,张某拒不配合,不听民警劝阻,多次言语侮辱、挑衅、威胁、推搡处警人员,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最终,张某因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二十日。
10月31日,宣城市郎溪县十字中心派出所民警带嫌疑女子陈某到医院体检,不料该女子拒不配合,不听劝阻,还在电梯内脚踹警花、挠伤民警。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找不到电瓶车耍酒疯 打骂处警民警被拘留
10月29日,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五松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电瓶车不见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找到了报警男子,发现该男子一身酒气。于是,民警走访附近商户,商户称男子是和朋友乘坐出租车过来的,未见到男子骑电瓶车。民警将走访情况告诉男子,男子一反常态,开始谩骂民警。其间,还突然一把揪住民警的衣领,一拳打在民警的脸上,民警快速反应将男子控制,随后在被带离过程中,男子变本加厉地辱骂、脚踹和威胁民警。10月30日,警方依法对该男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酒后撕咬处警民警 妨害公务被刑拘
10月13日晚上,淮南一女子酒后与出租车司机发生纠纷。淮南市公安局国庆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进行处置,该女子在派出所内持续吵闹、辱骂民警。女子撕扯民警衣服并咬伤民警杨帅的左小臂。女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