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拟将于年内出台
2019年长三角民政论坛暨老博会下周开幕
下一篇4 2019年11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拟将于年内出台

王慧 彭继友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11月5日,记者从《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会上获悉,《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拟将于年内出台,将填补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空白。

据了解,目前,我省有残疾人401.5万,占全省总人口的5.85%。此外还有大量的伤病者、儿童和其他有特殊需求的社会群体,无障碍环境需求人群的数量比较庞大。

《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明确,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乡、村庄的道路、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活动场所等的建设,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针对残疾人出行难的问题,《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规定,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安装语音提示系统、电子字幕报站系统和便于残疾人乘用的辅助设备;在城市主要交通要道和主要停车站点设置符合规定的盲文站牌或者语音提示电子站牌。鼓励公共汽车、出租车运营单位安排一定比例的无障碍车辆,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提供交通服务。

另外,《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要求,国家和本省举办的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的组织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有视力残疾人参加的,应当为其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工作人员予以协助。火警、求助报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逐步完善开通适合听力和言语残疾人使用的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