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了解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前三季度,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25元,同比增长9.2%,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高0.5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第2位,中部第1位。收入绝对量居全国第15位,中部第3位。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25元,同比增长10.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高0.5个百分点。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国第4位,中部第1位。收入绝对量居全国第10位,中部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