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在全国率先设立“环卫工人节”,此后,全国有多个省份和城市均把每年的10月26日设立为“环卫工人节”,以致敬“城市美容师”。我们对于环卫工人的观念,已经在悄然改变;不过,面对他们,需要我们改变的还有更多。(10月22日《工人日报》)
环卫职业让人肃然起敬,每个环卫工人都是“城市美容师”,都值得我们感动,他们所付出的艰辛劳动,更值得我们尊重。出于对环卫工人的感恩和关爱,全国有多个省份和城市均把每年的10月26日设立为“环卫工人节”,以致敬“城市美容师”,显然释放出了政策善意,折射出了政府对环卫工人及其工作的尊重,值得各地效仿,并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节日。
相比之下,一些地方对环卫工人缺乏制度关怀,许多市民平常对环卫工人非常漠视,对其工作、生活状况,更是一无所知。要知道,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风雪骄阳,我们的环卫工人,都要起早贪黑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辛勤地忙碌着;工作时限长,劳动强度大,活儿又脏又累,工资待遇畸低等,自不必说,还要忍受某些城市“贵族”的欺侮,还要遭受某些城市“丽人”的白眼。尽管这些人在口头上唱着高调:环卫工人是“马路天使”,是“城市美容师”,但他们从心里压根儿就瞧不起环卫工人,认为这是一项低贱的职业,从事环卫职业的,也都是那些“灰头土脸”的人。
关爱环卫工人,关键是“扫除”体制性歧视。首先,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应读懂他们的辛苦,并在改善他们的工作及生活条件上给予足够的重视。譬如,在冬季,给每位环卫工购置防冻用品;在夏天,则给他们发放防晒用品及防抗暑食品,避免他们在工作中“受伤”;特别是在节假日,应足额兑现他们的加班工资。对于环卫工来说,工作时限长,劳动强度大,活儿又脏又累,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但是,劳动报酬应与之成正比,要知道,提高工资待遇,就是对环卫工最好的关爱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