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建辉
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到,要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将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本报今日11版)
是的,面对食品药品市场安全事件频发直接威胁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现状,还有社会各界严管食品安全的共同呼声,在这方面的打击必须加码、治理必须深入,尤其是惩戒措施必须更严,震慑效果必须更强。只有显著提升食品药品违法成本,做到利剑高悬,大幅提高食品安全高压线的“电压功率”,让不法分子、黑心商贩不敢以身试法,不敢轻易越过红线,也不敢怀有任何侥幸心理,食品药品安全才有望整肃到位,这两样才有可能成为人们最放心的东西。
这两年,《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药品管理法》的修订,以及《疫苗管理法》的出炉,就突出强化了对上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而“四个最严”的提出,更是树立了食品药品管理“严字当头”且要做到最严的总基调。食品药品管理从严、违法违规处罚从重,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食品安全监管的主旋律。
“四个最严”总要求之中,“最严厉的处罚”便是重要一条。要做到“处罚最严”,除了提高处罚金额标准,罚更多、罚更重以外,还要“罚更久”。也就是要实行从业禁止,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纪录在案,列入“黑名单”,实行“一次违法,终身禁业”。只要商家在食品药品安全上犯一次错,造成一次后果,就向其永久关闭“重操旧业”的大门,这等于是砸了他们的饭碗、断了他们的财路。如此一来看谁还敢在这两个方面肆意妄为?
如今,三部门方案的出台,为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禁业处罚提供了指引,也开创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