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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许可子女带薪护理生病住院老人 这个政策你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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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许可子女带薪护理生病住院老人 这个政策你用了吗?

 

10月1日,《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目前,已有10多个省份与云南一样推出子女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受到广泛好评。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执行细则、硬约束不够等,一些地方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难以落地。          □ 据新华社

多地明确带薪护理时间有的地方每年有20天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今年10月1日,已有包括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重庆、四川、河北、河南、宁夏、内蒙古、山西、云南等13个省份以及广州市、淮安市两市,以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子女每年可用的护理时间,且大多规定了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各地的护理时间通常在15天左右,河南规定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黑龙江则规定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四川、黑龙江、宁夏、云南等地还规定了非独生子女也可带薪护理,时长略短于独生子女,但也能达到7~10日。

各省份都规定了子女带薪护理需满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的条件。其中,四川等省份的规定较严格,要求符合“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条件,重庆还规定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的条件。

政策落地遭遇三道坎:缺细则、限制多、无硬约束

记者调查发现,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落地难与执行、监督等多个环节有关。

——条款缺乏细则,企业选择性忽视。今年上半年,四川王女士的母亲生病住院,她按照《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申请一周护理时间。但其所在单位却以条例规定了前置条件——“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为由,要求王女士出具“母亲不能自理”的证明。王女士无奈地说,医院无法出具这个证明,“而仅凭我一张嘴说,公司又根本不相信”。

——地方性法规限制多,难落地。根据广州市出台的规定,只有父母、独生子女本人户籍均在广州的才能享受政策,非户籍老人被排除在外。因此,大量“新广州人”因父母户籍在原地无法享受该政策。在广州工作的张瑶说,父母住在邻省湖南,两个小时高铁就能到,但她从未享受过政策。

——无硬约束,落实打折扣。“一说要请假公司就拿年假抵扣。”在广州某商业银行工作的唐女士说。

“地方出台的相关条例、规章多是倡导、呼吁性质,没有硬约束,导致执行不力。”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说。

专家倡导更多地方推行进一步明确相关细则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到2018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约为2.49亿,约占总人口的17.9%。 浙江省社会学会会长杨建华认为,各地出台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顺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是文明进步的体现。一方面,要在全国更多的地方推行;另一方面,要推动已出台的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配套,监督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

专家认为,在操作层面应进一步明确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相关细则。比如,如何确认独生子女身份以及父母住院情况;员工不能正常享受政策如何维权;单位长期不落实政策相关部门如何监督、处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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