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自2019年7月1日起,调整合肥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51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62元;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62元。
据了解,民政部门定期进村(居)入户对属地的每位孤儿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及时掌握孤儿养育以及监护家庭情况,实行“一人一档”,严格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孤儿基本信息数据库。
县(市)区民政局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明确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情况、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等相关要求。此外,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居,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最大限度保障辖区孤儿生存与发展权益,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