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寻猫”诺而失信撕裂人际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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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寻猫”诺而失信撕裂人际信任

□ 房清江
画饼 王恒/漫画
 

9月22日下午,家住杭州留下某小区的周先生给记者发来一条报料微信。当时住小区13幢的一位业主发布了一条寻猫启事,说自己养的一只猫丢了,愿意给提供线索的热心人10000元作为酬谢。后猫被同小区“牛妈”发现,经过失主确认,就是她家走失的猫。22日,发现猫咪的业主“牛妈”在群里发消息,指责失主拒绝支付“赏金”,有失信用。(9月23日《钱江晚报》)

基于常理对待此类寻物,寻得者大多会拒绝高额的酬谢,但前提是失主需要主动表达诚意,给予拾得者应有的尊重以及展示高姿态拒绝的机会。报道亦显示,“牛妈”在失主登门感谢时,本无意要她们一万元的酬劳,只是失主对“悬赏”一事只字不提,让其感到惊讶甚至有被忽悠的恶感。显然,这不是钱的事,关乎是否被尊重。

然而,这还不是终点,为了应对“牛妈”的“索赏”,小区宠物群网友居然唆使失主作假,谎称这10000元酬金给了别人。然而,相关的言论,又被网友截图发布到了小区业主群。报料人周先生是因为感到很不是滋味而报了料。

很显然,一个人的失信,触发了整体诚信的“多米诺”,宠物群的网友唆使作假,折射出利益面前诚信信仰的失血与迷失,扩大到业主群,毫无疑问是对小区人际信任深深的撕裂。

诺而不践暴露的是个人品德污损,“悬赏”不兑现,失信于众,无异于拿“诚信”当诱饵,自然是对良善的戏耍。如果当初“悬赏万元”寻猫只是情急的冲动,抱以足够的诚意,放下身段,与寻得者协商,相信会取得人家的谅解。再回到当初,猫丢了在小区发布寻猫公告,邻居发现了自然会告知,这不过是举手之劳,相信有没有明确的酬谢,效果都是差不多的。换言之,寻猫本用不着“悬赏”,邻里互助把猫找回来,还会是一桩美谈,带来邻里关系的改善。而“悬赏万元”除了表示心情急切之外,潜意识里又到底有没有互信之心的缺失呢?道德不拒功利,但迷失在唯功利中,只会让道德的信任千疮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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